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28 By 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GDZY-2026-0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金额
(元) |
| 1 |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 |
1年 |
315,600.00 |
5、采购需求:
| 采购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的数量 |
服务地点 |
|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公安警用汽车和摩托车保险服务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一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1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换发新版许可证适用于本项目资质证书的均为有效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59号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59号303室(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59号303室(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2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了便于统计,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建议带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
地 址: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59号3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6670597
发布人:广东中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8日